涉外家政服务员国家职业标准

发布时间:2009-11-27

一、初级基本要求
1、自爱自强、爱岗敬业;2、不卑不亢、心怀坦荡,相互信任、相互尊重;3、爱岗胜过爱家;4、尊重外方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,不私自介绍亲友为外方服务;5不借工作之便营私舞弊,不可假公济私贪小便宜;6、好学上进、转变观念、勤奋进取;
基本知识:1、涉外礼仪知识(伊斯兰教、基督教、佛教及其他国家与民族生活习俗与禁忌)2、涉外法律知识(使馆、外交人员的特权和豁免;中国涉外法律法规)3、家政服务常用单词及用语(数学、食品、日期、用具、生活、电器类、日常用语)4、家庭保洁(保洁前期的准备、卫生间、厨房、家电、家具、地面及其他家庭设施的清洁与保养)5、家庭餐(西餐)制作(西餐制作前准备、烹制、调菜单、调素菜单)6、家庭衣、物清洗与保养(洗前准备、衣物洗涤与晾晒、熨烫、存放与保养)
二、中 级:
1、产妇与新生儿的护理(产妇护理、新生儿护理、疾病预防、意外伤害防范)
2、幼儿护理(日常护理、启蒙开发、常见疾病预防、安全保护)
三、高 级:
1、家庭招待(日常服务、宴请服务、宾客迎送)
2、家庭秘书(日常事务处理、家庭办公设备使用)
3、家庭司机(行为规范、车辆维护、相关服务)
4、汉语辅导(行为规范、课前准备、辅导方法)
5、管家(行为规范、人员管理、家务管理、家庭财务管理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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