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钱带烟机场保洁员成走私贩

发布时间:2013-01-31

  免税店前员工和机场保洁员合伙,从免税店买香烟逃避海关监管,在网店出售赚取差价。

  今天上午,涉嫌走私罪的唐某和陶某在二中院受审。据悉,两名被告人共计走私香烟2526条,偷逃税款共计55万余元。

  据青岛保洁了解,香烟在免税店的价格和出了机场后的市场销售价格差别很大,一条烟可以省三分之二的钱。按照规定,旅客从首都机场出入境时,可以从免税店购买一定价值的免税商品。唐某和陶某就利用这一点挣钱。

  今年26岁的唐某曾在首都机场免税店做过店员,而50岁的陶某则是首都机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保洁员。

  检方指控,唐某伙同陶某,在首都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国际隔离区内,借用出入境旅客名义,多次购买免税香烟,利用陶某持有国际隔离区出入证件的工作便利,通过机场员工专用通道,将免税香烟偷运出海关监管区。

  据指控,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间,二人累计走私万宝路牌等香烟2526条,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,偷逃应缴税款共计55万余元。

  对于指控,唐某表示属实。唐某说自己卖了2000多条烟,获利三四万元。唐某称,自己在免税店工作时,按照规定,店员是不能带出免税烟的,“后来听同事说陶某能够带免税烟出隔离区,我就找了他,他就同意了。”

  唐某说,一条烟给陶某50元钱的好处费,每次都是他先把烟钱和50元的好处费给陶某。

  “不属实,我只给他买了300条,其余2000多条都不是我买的。”对于指控,陶某说自己确实给唐某带烟了,但是数量不对。

  因为有员工出入证,陶某进出隔离区很方便。“我推着垃圾车从员工通道进出,有人检查身体,但对垃圾车从来没有检查过。”陶某说,2011年自己曾帮助唐某买过烟,都是义务的,后来唐某辞职,又找他买烟,并答应给他钱,因此他开始给唐某带烟。

  至发稿时,庭审仍在进行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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